唐山新智慧城市公司
一、唐山新智慧城市公司 唐山新智慧城市公司的发展历程 唐山新智慧城市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推动城市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核心业务,致力于运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除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关系还有很多,比如说合同中的履约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务关系以及其他相应的关系。那么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大家知道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债务与股东债务的偿还顺序
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债务人偿还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分两种情况,即当债务人破产时,依据《破产法》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债务人有选择权,通常,后者居多。
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智慧农业是一种利用先进技术实现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方式。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智慧农业能够实时监测环境参数、农作物生长状态和病虫害情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
智慧农业还能实现远程监控、精准施肥、自动化农机作业等功能,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环境污染。智慧农业将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加收益,提升食品安全质量。
股东没有实缴债务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因其出资不足,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
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近义词就拿前面的或者后面的词组词
智慧农业是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来升级改造传统农业后的农业,是农业发展的高级阶段。要实现智慧农业,需要以智慧农业物联网作为其核心技术的支撑。智慧农业物联网由智能数字采集系统、智慧农业大平台和智能数字控制系统三大部分组成。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显示公司建立资产的资金来源中股本与债务的比例,计算方法为将公司的长期债务除以股东权益。
部分投资者在计算时只采用需要支付利息的长期债务,而不采用总负债。
它可用来显示在与股东权益相比时,一家公司的借贷是否过高。该比率越低,说明企业长期财务状况越好,债权人的权益有保障,该比率一般应小于1。
智慧农业算是农业股,公司以农业机械制造业为主,煤炭开采和有色金属采选为辅;为推动公司转型和发展,主动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趋势,自2014年起投资进入农业信息化领域,涉足农业信息化、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农资连锁经营等领域。
报告期内,机械制造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该板块业务2016年收入占比公司营业收入近92%。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数学(农)(314)、农业信息学(916)。
智慧农业是指现代科学技术与农业种植相结合,从而实现无人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智慧农业就是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传统农业中去,运用传感器和软件通过移动平台或者电脑平台对农业生产进行控制,使传统农业更具有“智慧”。除了精准感知、控制与决策管理外,从广泛意义上讲,智慧农业还包括农业电子商务、食品溯源防伪、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删除
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文链接地址:/zhny/136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