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国学智慧破解现
一、如何运用国学智慧破解现代管理难题? 管理上最大的难题其实是人们的认知能力和水平不一致带来的沟通障碍。 思想不能同频,步调就不能一致。目标不能统一,力量就不会凝聚
作为09届考生,真是百感交集。。。。
一时无法表述。
只能说,江苏人民头顶青天狂喜乱舞,终于天亮了!如果这一政策可以得到圆满执行,娄书记值得江苏的家长们为他老立生祠。
改革要点:
1、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2、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3、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4、英语一年考两次。
重点1:深化现行的用电缴费机制,多地已经正式启动“分时用电”缴费机制试点,
分时用电缴费机制很有可能会全面推进;
重点2:电构成方面,现在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以及风力发电方面,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新能源电力供应的占比也在提高。
3:现在很多地区已经出台政策,指出对于高能耗企业,在用电方面会逐步取消优惠用电政策,限制高能耗行业,也会电价改革的一个新的方向。
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
贵阳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媒体通气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贵阳贵安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是为进一步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济功能,按照“保障基本、统筹共济、平稳过渡、政策连续、协同联动、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普通门诊与慢特病门诊协同的职工门诊保障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辽宁省鞍山市医保改革后去门诊看病是可以报销了,退休职工,不管是公务员和企业退休的,一律每个月个人账户打入60元。
2023年1月1日,长春市医保重要改革之举——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正式启动实施。自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成员共用共享,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实现“自付”向“医保”的重要跨越。
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长春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参保人所需,立足个人账户、门诊待遇、急诊保障等多维度惠民保障,建立了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
自2023年1月1日起,大连市正式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可按政策由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报销上限为1.2万元。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予以调整。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每月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划拨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定额划入80元,为全省最高标准。
改革后,门诊医药费报销水平大幅提高
个人账户划拨标准的改变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一部分,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大幅提高参保人员门诊报销水平。改革后,职工门诊医药费的报销标准如下:
■ 起付标准实行年度累计,医疗机构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特殊三级(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其他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按规定不评定级别的医疗机构按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1000元、700元、500元和300元。
■ 支付比例分级确定,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在职人员在三级(包括特殊三级和其他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和70%;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 对特殊疾病给予政策倾斜,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 鼓励参保人员与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 年度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上限为1.2万元,能够保障绝大多数参保人员的门诊就医购药。
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能使用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一是起付标准,原则上在职职工不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退休人员不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8%;
二是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不低于50%,退休人员不低于60%,各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三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退休人员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5%左右。
2.完善门诊慢特病制度,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种范围,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3.增强定点零售药店保障能力,加强定点药店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结算,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二)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1.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退休人员按各市(州)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计入。
2.适当拓宽使用范围,除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自付费用,在实现信息系统支撑的前提下,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购买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
3.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的安全,保障参保权益。
(三)发挥改革系统集成效能
2023年,辽宁将全面实施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医保划入标准也全部将调整。
根据辽宁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有地方在2022年年底开始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进行调整。
2023年,在医保返款上,辽宁各地将全面完成调整,其中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将全部进入到统筹账户,不会有钱再划入职工医保账户,在职人员的医保划入比例将统一变为2%。而退休人员,按照人均养老金的2%来划入,也就是每月60元。相比老办法,医保划入金额有所减少。
当然,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除了本人使用,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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